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上水宝石湖路及彩园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时起,以下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 宝石湖路南行由其与彩园路交界处以北约4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20米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 宝石湖路北行通往彩园路西行的支路由其与彩园路交界处以南约5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北约25米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 彩园路东行由其与宝石湖路交界处以西约4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35米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 彩园路西行由其与宝石湖路交界处以东约40米起,同一交界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