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荃湾马湾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2年12月14日凌晨12时01分起,马湾所有道路全日24小时划为禁区。
除-
(a) 货车(只限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
(b) 市区的士全日24小时往来马湾路以及马湾路与珀林路之间的回旋处;
(c) 巴士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往来马湾路、马湾路与珀林路之间的回旋处、芳园路以南的一段珀林路、芳园路、珀丽路和珀欣路;及
(d) 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
机动车辆的司机全日24小时一律禁止驾驶车辆进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据2011年第8432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在荃湾马湾实施的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杨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