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升旗仪式和烟花汇演特别交通及运输措施
为 配 合 国 庆 日 ( 十 月 一 日 ) 早 上 举 行 的 升 旗 仪 式 和 晚 上 举 行 的 烟 花 汇 演 , 运 输 署 将 于 当 日 在 港 岛 及 九 龙 地 区 实 施 特 别 交 通 及 运 输 措 施 , 而 各 主 要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亦 将 有 持 别 安 排 。
十 月 一 日 上 午 六 时 四 十 五 分 至 上 午 十 时 , 所 有 车 辆 禁 止 驶 入 ( 认 可 车 辆 除 外 ) 博 览 道 、 博 览 道 中 及 博 览 道 东 。
九 月 三 十 日 上 午 七 时 至 下 午 一 时 及 十 月 一 日 上 午 六 时 至 晚 上 十 一 时 五 十 九 分 博 览 道 东 的 巴 士 总 站 、 的 士 站 和 旅 游 车 咪 表 停 车 位 一 律 暂 停 使 用 , 部 分 受 影 响 巴 士 须 迁 移 总 站 。 而 由 十 月 一 日 上 午 六 时 四 十 五 分 至 晚 上 十 一 时 五 十 九 分 , 湾 仔 码 头 巴 士 总 站 的 的 士 站 及 上 落 客 货 停 车 湾 亦 将 暂 停 使 用 。
在 港 岛 , 山 顶 区 、 中 区 、 湾 仔 北 和 湾 仔 南 部 分 街 道 将 由 晚 上 八 时 开 始 实 施 临 时 封 路 措 施 , 直 至 警 方 认 为 情 况 安 全 , 方 会 重 新 开 放 道 路 。
九 龙 区 将 由 下 午 六 时 开 始 , 分 五 个 阶 段 在 尖 沙 咀 和 佐 敦 一 带 实 施 封 路 及 改 道 措 施 。
公 共 交 通 服 务 方 面 , 地 铁 服 务 由 晚 上 七 时 至 十 一 时 三 十 分 , 港 岛 线 、 荃 湾 线 、 观 塘 线 及 将 军 澳 线 , 每 3 分 钟 开 出 一 班 ; 而 东 涌 线 将 会 每 5 分 钟 开 出 一 班 来 往 香 港 与 青 衣 。
九 广 铁 路 来 往 红 磡 至 上 水 的 服 务 将 由 晚 上 9 时 3 0 分 至 1 1 时 加 强 班 次 , 由 每 平 均 5 分 钟 开 出 一 班 加 强 至 约 4 分 钟 开 出 一 班 。
电 车 及 山 顶 缆 车 服 务 将 在 有 需 要 时 加 强 服 务 以 应 付 乘 客 需 求 。
中 区 半 山 自 动 扶 梯 及 行 人 道 将 延 长 服 务 时 间 至 翌 日 凌 晨 1 时 。
巴 士 服 务 方 面 , 巴 士 公 司 宣 布 暂 停 使 用 或 迁 移 部 分 巴 士 站 / 总 站 、 暂 停 部 分 巴 士 服 务 、 设 置 特 别 巴 士 服 务 、 延 长 部 分 巴 士 服 务 时 间 、 延 长 部 分 巴 士 服 务 时 间 和 加 强 部 分 巴 士 服 务 。
公 共 小 巴 专 线 方 面 , 部 分 专 线 小 巴 站 将 暂 停 使 用 或 被 迁 移 , 部 分 线 路 须 改 道 。
渡 轮 公 司 将 暂 停 部 分 服 务 , 提 早 停 航 和 取 消 一 些 班 次 , 同 时 并 增 加 及 改 动 部 分 航 班 。
欲 进 一 步 知 悉 上 述 特 别 交 通 及 运 输 措 施 详 情 , 请 浏 览 运 输 署 网 页 http://www.info.gov.hk/td/chi/notice/notice_index.html。
二 ○ ○ 三 年 九 月 廿 九 日 (星 期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