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紧续领正式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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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今日(三月二十九日)提醒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紧记在驾驶执照届满日期后三年内申请续领,否则将需重新考取驾驶执照。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在一九九七年推出的十年有效期正式驾驶执照自二○○七年六月起已相继届满。根据法例,驾驶执照届满超过三年将不能续领。
发言人特别指出:「未有于正式驾驶执照届满日期后三年内提出续领申请的驾驶执照持有人,将须重新参加驾驶考试及完成暂准驾驶期,方可再次申领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的正式驾驶执照。」
「此外,他们亦须待重新取得私家车或轻型货车正式驾驶执照两年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商用车辆驾驶执照。」
为提醒各持有人适时续领驾驶执照,运输署会继续向正式驾驶执照快将届满的持有人发出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此外,该署会进一步向驾驶执照届满快将三年而仍未续领的执照持有人,再次发出提示通知。
续领申请可于驾驶执照届满前四个月起至届满后三年内提出。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可以经邮寄或设于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或二十间指定邮政局内的投递箱递交填妥之续领表格和所需文件。他们也可亲身或由代理人前往各牌照事务处办理续领申请。使用网上续领服务的驾驶执照持有人则可凭「正式驾驶执照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上续领密码或由认可核证机关签发的有效数码证书,登入www.gov.hk/drivinglicence办理申请。
申请人如欲使用牌照事务处的柜台服务办理续领申请,可致电二十四小时预约热线3763 8080预订服务时段,或透过互联网www.gov.hk/tdabs预约。
有关正式驾驶执照的续领详情,可浏览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或致电该署热线2804 2600查询。有关宣传单张亦可在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及各验车中心、邮政局及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
完
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