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跨境私家车试用深圳湾口岸的期限

运输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表示,跨境私家车试用深圳湾口岸的期限将由原来的九个月再延长六个月至今年九月底。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为了让跨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有更充裕的时间试用深圳湾口岸,粤港两地政府达成协议将有关试用期限延长。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只须持有有效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及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将可继续免办手续试用深圳湾口岸至九月三十日止。」

  「提出永久转用深圳湾口岸的申请期限亦会相应延长至九月三十日。有兴趣的人士,可在九月底前向广东省公安厅及运输署提出永久转用申请。」

  发言人续说:「运输署将发信通知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有关的详细安排。」

  如有查询,请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