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通道,联系更好(附图)
运输署联同香港警务处今日(六月二十五日)举行简布会,介绍往来深圳湾管制站的公共运输服务及有关的交通和执法情况安排。
随着深圳湾口岸于七月一日下午六时正式开放启用,位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公共运输交汇处亦会在同时运作,提供多种公共交通服务,方便旅客往返内地。
运输署助理署长(新界)罗凤屏说:「深圳湾口岸总体定位是以货运交通为主,并兼容客运,过境旅客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往来新口岸,包括跨境巴士、专营巴士、专线小巴、市区及新界的士。跨境巴士会驶经深圳湾公路大桥及深圳的蛇口往返内地城市,而公共交通工具则会往来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公共运输交汇处,接载过境旅客在口岸办理过境手续。」
在专营巴士服务方面,旅客可乘搭新大屿山巴士路线第B2号往返西?元朗站及深圳湾口岸,或乘搭城巴路线第B3号往返屯门码头及深圳湾口岸。
在专线小巴服务方面,旅客可乘搭专线小巴路线第618号往返天水围天恩邨及深圳湾口岸。
罗凤屏说:「由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属于禁区,除了的士之外,所有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运输署助理署长(策划)杜锦标说:「从屯门区出发的驾驶人士可使用屯门公路经蓝地交汇处、深圳湾公路大桥前往深圳湾口岸,而从其他地区出发的驾驶人士则可以利用元朗公路,经蓝地交汇处前往深圳湾口岸。」
深圳湾口岸分为货检区及旅检区。前往货检区的货车应该利用最左的行车线及连接路从深圳湾公路大桥前往货检区。其他车辆则应该在离开深圳湾公路大桥前靠右行驶及利用右边的连接路前往旅检区。
杜锦标提醒驾驶人士要留意沿路的道路指示牌的提示,选择适当的路线前往深圳湾口岸。
杜锦标补充说:「在恶劣天气下,深圳湾公路大桥会因应情况实施各种交通管理措施,包括可能会暂时封闭深圳湾公路大桥及暂时停止深圳湾口岸的运作。驾驶人士需要留意电子传媒的广播及有关电子显示屏及交通标志的指示。」
警方天水围分区指挥官郭浩仪出席记者会时表示,根据立法会于今年四月下旬通过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香港法例第五九一章),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同时亦订明法院在这方面的司法管辖权。
郭浩仪说:「警方将会派员二十四小时驻守在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内,并在新边境管制站货物检查区设有一座楼高九层的警察基地。另外,亦会于旅检大楼地下设有一个报案中心,为市民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的服务。」
他说:「警方主要负责港方口岸区的治安及与其他部门共同维护边境保安、人群及交通管制等。」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将以禁区模式管理,有关安排一如香港所有其他陆路边境管制站一样。禁区范围包括港方检查区、深圳湾公路大桥及部分后海湾干线。跟其他边境管制站一样,除获发一般性许可进出禁区范围的人士外,任何人士若要进入禁区范围,必须申请禁区通行证。违例人士将可能受到检控。
郭浩仪解释说:「警方会发出一般性许可予经由港方口岸新管制站进入或离开香港的人士和驾驶过境车辆及指定公共交通工具以运载该等人士的司机,准许他们进入或离开由港方口岸区、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和后海湾干线部分路段组成的有关禁区。」
他强调:「有关安排与其他陆路边境管制站的运作相若,一般游客将不获批准进入禁区参观。」
至于深圳湾公路大桥的交通执法方面,警方新界北总区交通执行及管制组总督察马国华呼吁驶经往来深圳湾口岸道路的驾驶人士,须遵守香港的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三七四章)。
马国华说:「驾驶人士必须遵从车速限制,而车速限制会随着天气及交通情况而调整。另外,亦要在任何情况下遵照警务人员的指示。」
他提醒市民警方在深圳湾公路大桥的执法,与警方一直以来在其他快速公路及主要道路网络上的执法无异。
警方必定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主要打击超速、不小心驾驶(特别是不小心转线及跟车太贴)、没有靠左行驶、行车时使用流动电话及超重车辆等。
他补充说:「警方在元朗厦村已经设立新的警察秤车站,可更有效地加强打击车辆超重的问题。」
最后,运输署助理署长(新界)罗凤屏补充说:「由于往深圳湾口岸的道路会在口岸停止运作前约三十分钟封闭,驾驶人士请留意口岸的运作时间,预留足够时间前往口岸及办理出入境手续。」
过境旅客在起程之前,应预早计划行程及利用合适的渠道(包括上网及致电热线查询)了解最新的交通及公共运输服务情况。
为了让过境旅客了解往来深圳湾口岸的公共运输服务及交通安排,运输署已展开连串宣传工作,包括电视及电台广播、宣传单张、海报、横额、网页及查询热线等。
如欲知道有关详情,可以浏览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致电1834567(语音电话)或2804 2600(由政府热线1823职员接听)查询。
完
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2分
附件:
运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