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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道路, 巴士线, 限制区, 禁区许可证

任何人欲在按照《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所指的封闭道路、巴士线、限制区或禁区内驾驶或由他人驾驶汽车,可向运输署署长申请许可证,而署长可根据他认为适当的条件及时段发出该许可证。

申请须知

  • 「封闭道路/巴士线/限制区/禁区」的许可证申请须在 15 个工作天前递交。

  • 申请人可透过网上、邮寄、传真或亲自递交的其中一种方式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请按此

邮寄、传真或亲自递交申请
请填妥申请表格(TD606) 然后送交有关的运输署分区办事处处理。有关的运输署分区办事处地址、查询电话及传真号码如下:

分区办事处 地址 传真号码 查询电话号码
市区分区办事处 (港岛)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7 号入境事务大樓 37 樓 2824 0399 2829 5814
市区分区办事处 (九龙) 九龍聯运街 30 号旺角政府合署 8樓 2397 8046 2399 2471
新界分区办事处 九龍聯运街 30 号旺角政府合署 7樓 2381 3799 2399 2226
 
  • 请注意,此网上服务 并非 用作申请大屿山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或边境禁区通行证,如您欲申请以上三项许可证,请浏览以下网址:


注意事项

  • 由生效日期起计算,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不超过12个月。

  • 倘若申请人没有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以及遵照所列明的时间提交申请,申请人或未能在所申请的许可证生效日期前获发有关许可证。

封闭道路/巴士线/限制区/禁区许可证样本

  • 按此查阅有关许可证的样式

电子许可证与纸本许可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许可证计划实施后,纸本及电子许可证均增设已加密的二维码,以便警务人员即时读取许可证上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