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黃大仙龍翔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418日凌晨零時至上午530分,龍翔道(西行)由其與龍翔道(西行)通往大老山隧道的支路交界處以西約1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