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4月17日上午10時起至2025年8月31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多福道介乎羅福道至約道之間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b) 羅福道由其與多福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