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規例(第374章)

大埔公路-沙田段南行及沙田路南行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4月14至16日,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止,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i)   大埔公路-沙田段南行由其與沙田路南行交界以北約3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5米止;及

        (ii)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大埔公路-沙田段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05米處止。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