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油麻地友翔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時起,友翔道由其與欣翔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5米處止的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在限制區內,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