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牛頭角區福淘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2年7月9日上午10時起,福淘街(所有位於東行及西行方向的停車灣除外),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葉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