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通道,聯繫更好(附圖)
運輸署聯同香港警務處今日(六月二十五日)舉行簡布會,介紹往來深圳灣管制站的公共運輸服務及有關的交通和執法情況安排。
隨着深圳灣口岸於七月一日下午六時正式開放啟用,位於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的公共運輸交匯處亦會在同時運作,提供多種公共交通服務,方便旅客往返內地。
運輸署助理署長(新界)羅鳳屏說:「深圳灣口岸總體定位是以貨運交通為主,並兼容客運,過境旅客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往來新口岸,包括跨境巴士、專營巴士、專線小巴、市區及新界的士。跨境巴士會駛經深圳灣公路大橋及深圳的蛇口往返內地城市,而公共交通工具則會往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接載過境旅客在口岸辦理過境手續。」
在專營巴士服務方面,旅客可乘搭新大嶼山巴士路線第B2號往返西?元朗站及深圳灣口岸,或乘搭城巴路線第B3號往返屯門碼頭及深圳灣口岸。
在專線小巴服務方面,旅客可乘搭專線小巴路線第618號往返天水圍天恩邨及深圳灣口岸。
羅鳳屏說:「由於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屬於禁區,除了的士之外,所有車輛必須持有有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運輸署助理署長(策劃)杜錦標說:「從屯門區出發的駕駛人士可使用屯門公路經藍地交匯處、深圳灣公路大橋前往深圳灣口岸,而從其他地區出發的駕駛人士則可以利用元朗公路,經藍地交匯處前往深圳灣口岸。」
深圳灣口岸分為貨檢區及旅檢區。前往貨檢區的貨車應該利用最左的行車線及連接路從深圳灣公路大橋前往貨檢區。其他車輛則應該在離開深圳灣公路大橋前靠右行駛及利用右邊的連接路前往旅檢區。
杜錦標提醒駕駛人士要留意沿路的道路指示牌的提示,選擇適當的路線前往深圳灣口岸。
杜錦標補充說:「在惡劣天氣下,深圳灣公路大橋會因應情況實施各種交通管理措施,包括可能會暫時封閉深圳灣公路大橋及暫時停止深圳灣口岸的運作。駕駛人士需要留意電子傳媒的廣播及有關電子顯示屏及交通標誌的指示。」
警方天水圍分區指揮官郭浩儀出席記者會時表示,根據立法會於今年四月下旬通過的《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香港法例第五九一章),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同時亦訂明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
郭浩儀說:「警方將會派員二十四小時駐守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內,並在新邊境管制站貨物檢查區設有一座樓高九層的警察基地。另外,亦會於旅檢大樓地下設有一個報案中心,為市民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時的服務。」
他說:「警方主要負責港方口岸區的治安及與其他部門共同維護邊境保安、人群及交通管制等。」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將以禁區模式管理,有關安排一如香港所有其他陸路邊境管制站一樣。禁區範圍包括港方檢查區、深圳灣公路大橋及部分后海灣幹線。跟其他邊境管制站一樣,除獲發一般性許可進出禁區範圍的人士外,任何人士若要進入禁區範圍,必須申請禁區通行證。違例人士將可能受到檢控。
郭浩儀解釋說:「警方會發出一般性許可予經由港方口岸新管制站進入或離開香港的人士和駕駛過境車輛及指定公共交通工具以運載該等人士的司機,准許他們進入或離開由港方口岸區、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段和后海灣幹線部分路段組成的有關禁區。」
他強調:「有關安排與其他陸路邊境管制站的運作相若,一般遊客將不獲批准進入禁區參觀。」
至於深圳灣公路大橋的交通執法方面,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馬國華呼籲駛經往來深圳灣口岸道路的駕駛人士,須遵守香港的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三七四章)。
馬國華說:「駕駛人士必須遵從車速限制,而車速限制會隨着天氣及交通情況而調整。另外,亦要在任何情況下遵照警務人員的指示。」
他提醒市民警方在深圳灣公路大橋的執法,與警方一直以來在其他快速公路及主要道路網絡上的執法無異。
警方必定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主要打擊超速、不小心駕駛(特別是不小心轉線及跟車太貼)、沒有靠左行駛、行車時使用流動電話及超重車輛等。
他補充說:「警方在元朗廈村已經設立新的警察秤車站,可更有效地加強打擊車輛超重的問題。」
最後,運輸署助理署長(新界)羅鳳屏補充說:「由於往深圳灣口岸的道路會在口岸停止運作前約三十分鐘封閉,駕駛人士請留意口岸的運作時間,預留足夠時間前往口岸及辦理出入境手續。」
過境旅客在起程之前,應預早計劃行程及利用合適的渠道(包括上網及致電熱線查詢)了解最新的交通及公共運輸服務情況。
為了讓過境旅客了解往來深圳灣口岸的公共運輸服務及交通安排,運輸署已展開連串宣傳工作,包括電視及電台廣播、宣傳單張、海報、橫額、網頁及查詢熱線等。
如欲知道有關詳情,可以瀏覽運輸署網址www.td.gov.hk、致電1834567(語音電話)或2804 2600(由政府熱線1823職員接聽)查詢。
完
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2分
附件:
運輸署